2011/10/11 19:55

勞委會針對兩千多家企業進行「掃A勞動條件檢查」,到八月底為止,統計發現最多廠商違規的項目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,有兩百七十六家。勞委會將對違規廠商限期改善,否則除開罰外,從十月底起,將在網站陸續公佈違規廠商名單。(戎華儀報導)

勞委會自七月中啟動「掃A勞動條件檢查」,針對製造業、住宿餐飲和銀行保險業兩千一百六十四家業者檢查,統計至八月底發現,最多企業違規項目依序包括沒有給加班費,佔了百分之十二點六,其次有百分之十二的業者讓員工超時工作。
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表示,依據勞基法第七十九條規定,政府會公佈沒有限期改善的業者的名單,勞委會網站將建置平台,連結各縣市勞政單位網業,從十月底起公開企業名稱、違反法令項目、處分書文號和處分日期。

陳慧玲:『不管他是採用新聞稿或是政府刊登公報來處理的時候,我們要他們資訊件建置網路上面,勞委會大概會見立一個公佈專區(在勞委會網站上),以各縣市的勞政單位做連結。』

勞委會勞動檢查處副處長吳世雄表示,違規企業可處兩萬到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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