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眉農場永久屋基地文化種子

培訓徵選簡章

一、緣起

    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,在政府與民間組織協力合作下,多數災區住民已入住永久屋基地,營造新家園,然而未來基地內居民如何維持生計?如何讓傳統產業延續?基地文化觀光如何發展等等都是園區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推動永久屋基地內的文化重建,提供基地居民就業機會,透過徵選基地內文化種子,並培訓其文化行政、社區營造、組織經營、活動企劃等能力,協助基地重建事務的推動並帶動基地內族群間的互動與參與,以落實基地的文化重建與扎根工作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主辦單位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(以下簡稱文建會)

承辦單位:台灣社區重建協會(以下簡稱本團隊)

三、參選資格

    凡居住在高雄市杉林區月眉農場永久屋基地內或鄰近地區,有興趣從事文化、組織經營、社區營造、影像紀錄、活動辦理等工作,且受聘時無在其他單位擔任全職工作者,學歷不限,但具溝通協調、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或具相關經驗者,優先錄取。

四、錄取人數:8名(其中鄰近地區居民限錄取1名),另備取數名。

五、報名方式

填寫培訓申請表,並檢附下列應備資料或證件:

() 培訓申請表。

() 月眉農場永久屋基地文化重建構想(500字內)

() 資料或證件:入住月眉農場永久屋基地證明 (户口名簿或身份証影本、或園區管委會所開具之入住證明)、學經歷資料、曾從事部落、社區文化工作經驗或成果資料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。

() 備齊申請表及相關資料、證件於100年10月7日(星期五)前繳交至 台灣社區重建協會月眉基地辦公室(大愛園區管理委員會二樓)黃淑萍小姐收,電話:(07)6775716或0919-190970。所提送之申請資料,不另發還。

() 本申請表放置於大愛園區管理委員會二樓本團隊辦公室,或請逕自至本會月眉基地重建部落格網頁下載,網址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act-yuemei

六、評審程序

() 由本團隊對申請者資格進行初審,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。

() 面試者須說明自我介紹及基地文化重建構想(5-10分鐘),並接受評審委員詢答。

() 評審結果公告於大愛園區管理委員會、本團隊部落格首頁,並專函通知申請人。

七、評審項目

() 學習意願與工作認知:25%   

() 工作能力與組織整合:30%

() 工作執行自主性與願景規劃:35%

() 其他(備審資料完整性、行政配合度、面試表現)10 %

八、文化種子權益

() 聘期自正式聘用日起,至101731日止。每月薪資為19,739元整並享有勞保、健保、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等法令規定之福利。

(二)有關年終獎金發給,參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標準及規定辦理。

()由本團隊培訓輔導部落、社區文化資源調查,文化活化及創意發展等相關專業知識。

()由本團隊安排參與本計畫合作單位舉辦之文化相關研習培訓,並補助相關費用。

()協助學員將成果呈現於部落格、重建報或其他媒體,及參加成果發表會及展覽。

九、文化種子義務

() 擔任文建會及本團隊辦理地方相關文化活動訊息傳遞之窗口。

() 接受本團隊辦理或建議研習之相關培訓課程或活動。

() 參加團隊召開之文化種子工作會議,及每週三小時之工作學習。

() 撰寫工作週誌(學習心得、歷程)及相關作業或報告。

() 參加培訓成果發表會及展覽。

() 執行園區文化傳承及活化發展相關事務,含:文化體驗、活動、讀書會等。

() 園區文化、產業、教育等相關活動報導紀錄及數位化,並上傳至部落文化重建網或部落格。

() 其他與本計畫相關事項。
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

() 所填寫資料不實或使用偽造、變造文件申請,經查明屬實者,得終止聘任。

() 受聘期間違反相關服務約定,經通知改善,逾期仍未改善者,得終止聘任。

() 學員執行或培訓相關成果,須無償授權文建會及本團隊於其著作、研究、報告書及其他相關計畫使用。

()本團隊得視報名狀況及應徵結果,保留再徵選權利。

【月眉農場永久屋基地文化種子培訓申請表】

姓名

 

性 別

 

住居處

□月眉農場

□其他:

族名

 

原居住部落()

 

出生年月日

 

經歷

 

基本能力

□電腦文書 □網路使用(含收發e-mail)

□語言能力:□閩南語□客語□原住民語:

□其他:

聯絡地址

 

聯絡電話

 

手機

 

自傳

(500字內,含興趣與專長介紹)

 

文化重建構想

(500字內,含對園區、原鄉及鄰近社區之文化發展、族群互動、公共設施或活動舉辦等看法或建議。)

 

申請人承諾書

本人已熟知並同意「月眉農場永久屋基地區文化種子培訓徵選簡章」之規定。若甄選為文化種子人員,願遵守徵選辦法及輔導團隊之培訓作業規定,共同配合執行基地內文化重建工作,否則自願放棄此一培訓的機會與權益,絕無異議。

申請人(簽章)

         

註:本表格可逕自延伸、影印使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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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