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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打卡?先買早餐? 「職災賠償」大不同-詹翔霖

 

天天上班的例行公事「打卡」跟「買早餐」,先後「順序不同」竟會影響上班族權益,網路流傳一名員工打卡後才外出買早餐,結果出車禍卻沒職業災害理賠,理由是「打卡後買早餐」算私事非公務,但「先買早餐再打卡」,算是上班途中例行事項,出意外就能向公司索賠,其實不只買早餐,上下班通勤順路加油、領錢甚至接 送小孩都算保障內,但如果是因為私事,例如下班跟朋友吃飯,途中發生意外恐怕就無法理賠。

TVBS記者賴妤翎:「身為上班族你平常會先打卡再買早餐,還是先買早餐再打卡,你恐怕不知道,打卡這個動作的先後順序,會成為你未來職業災害的賠償關鍵。」

究竟差在哪?其實先打卡再去買早餐,一旦發生意外,這時買早餐不算公務,算私事,所以職業災害不理賠,反過來買早餐再打卡,屬於上班途中的例行事項,一旦受傷能向公司申請賠償。

勞保局傷病組專員葉清燕:「有例外情況就是說,被保險人(上班族)在上下班途徑上面,他有處理非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行為,(出意外)就不能視為職業傷害。」

到底「上班」路上做什麼出意外「老闆會賠」,勞保局判定是根據例行性跟必要性,像是上班時臨時繞路加油可以、皮包空空順道領錢也OK,就連家長接送小孩,也算必要例行公事。

一樣是接送,上班順路「接朋友」能算,但特地「繞路」接送,發生意外卻不能理賠,而上班途中買東西,如果是必要就算,非必要的話,勞保局也會判定是非職災賠償。

同樣道理,打卡下班回家途中,也有職災保障,順路買晚餐或用餐回家,算在職災保障內,不過跟朋友聚餐,離開回家路徑也無法理賠,簡單來說只要是非必要的私事都不算,上班族注意細項,職災索賠也能多層保障。新聞來源:TVB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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