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業對付奧客法則 「保護員工+守住制度」
在服務業第一線面對「奧客」時,重點不是討好,而是
成熟的公司文化是:「顧客很重要,但員工更重要。」
一、建立「公司挺員工」的明確政策
1.公開反騷擾聲明
- 明訂「辱罵、性騷擾、威脅」零容忍
- 店內公告:本店有拒絕服務權
- 遇暴力立即報警
當顧客知道「鬧沒用」,奧客比例會大幅下降。
二、第一線員工的應對SOP
情緒穩定話術(降溫階段)
- 「我理解您的不滿,我幫您處理。」
- 「我們一起看看怎麼解決比較好。」
- 「我幫您向主管確認。」
重點:不要爭辯對錯,先降溫。
設界線話術(開始失控時)
- 「我們願意協助,但請不要使用不禮貌言語。」
- 「如果繼續這樣,我需要請主管協助。」
讓顧客知道:你有界線。
終止服務話術(踩線時)
- 「我們無法接受這樣的行為,今天無法繼續提供服務。」
- 「若您繼續威嚇,我們將報警處理。」
不要讓基層員工獨自承受威嚇。
三、主管必須做到的事
-立刻出面接手
-讓員工退到安全區域
-明確告知顧客規則
-事後關心員工心理狀態
如果主管只說:「忍一下就好」→ 這是最傷士氣的行為。
四、公司層級制度建議
1. 黑名單制度
- 記錄鬧事顧客
- 必要時拒絕服務
2. 監視器+錄音保存
- 保護員工
- 避免顧客亂投訴
3. 明確退換貨規則
- 清楚寫在櫃台
- 避免灰色空間
五、保護員工心理健康
服務業最常見問題:
- 長期被辱罵
- 自責內耗
- 對人失去信任
公司應:
- 事後讓員工有抒發空間
- 不因奧客投訴就懲處員工
- 評估是否需要心理諮商資源
六、法律面提醒(台灣適用)
若顧客:
- 公然辱罵 → 可涉公然侮辱罪
- 威脅恐嚇 → 可報警
- 性騷擾 → 可依性騷擾防治法處理
新聞資料
奧客嫌麵難吃!暴走罵老闆娘「醜八怪」法院判罰6千原因曝 傅乙珮 的故事
苗栗一名婦女(小莉)去到小吃店點餐時情緒失控,辱罵老闆娘(小方)「醜八怪」並朝她吐口水,由於雙方未達成和解、小莉曾犯因竊盜及賭博等罪,苗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6000元,得易服勞役6日。
中午點餐火氣大,婦人屢改菜單還罵人 判決書指出,2025年8月27日,小莉中午前往小方經營的小吃店。小莉在完成餐點後,又修改餐點內容好幾次,並打開手機拍攝小莉的女兒。小方見狀要求她刪除影片,小莉就罵了好幾次「醜八怪」,並朝她吐口水。
小莉坦言,自己的確有罵小方醜八怪,因為她真的很醜,此外,她認為小方煮的麵有油耗味,所以才會對告訴人說「臭油哀(台語)」;但她否認有向小方吐口水,辯稱是當時的嘴巴中有異物,所以往前吐。
婦人曾犯竊盜、賭博 法官難認素行佳 法官認為,「醜八怪」具有貶損他人之意且被告朝告訴人吐口水之行為,更有表達不屑、輕蔑的意思,貶低小方的人格尊嚴,超越一般人可忍耐的範圍。此外,反覆攻擊小方的名譽,顯然具有公然侮辱的意味。小莉的言論並非對公共議題發表、無促進公共思辨等正面價值。
法官指出,衡量小莉曾因竊盜及賭博等罪被判刑,難以認定她素行甚佳,且她在犯後否認犯行,至今未與小方達成和解。考量小莉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、無業等情況,苗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6000元,得易服勞役6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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