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盟契約解除暨損害賠償請求通知書(加盟主使用)
受文者:【加盟總部名稱】
統一編號:【 】
地址:【 】
發文者:【加盟店名稱/負責人】
身分證字號/統編:【 】
地址:【 】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主旨:
因貴公司重大違約,依法解除加盟契約,並請求損害賠償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雙方於【 年 月 日】簽訂「加盟契約書」(下稱本契約),由本人/本公司依約加盟經營【品牌名稱】。
二、惟貴公司於契約履行期間,已發生下列重大違約情事:
(請務必具體填寫)
- 【例:未依約穩定供貨,於○年○月至○月間多次缺貨,導致無法正常營業】
- 【例:提供之原物料品質不符標準,造成客訴及退費】
- 【例:加盟前所承諾之營收預估與實際情形嚴重不符】
- 【例:未提供約定之教育訓練或經營輔導】
- 【例:持續增加未約定費用(如強制購買設備、額外收費)】
三、上述行為已違反本契約第【 】條、第【 】條之約定,並已嚴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運,構成重大違約。
四、另貴公司前述行為,亦可能涉及交易資訊揭露不實及違反誠信原則,致本人/本公司於締約時陷於錯誤判斷。
通知事項:
一、契約解除
自本通知送達之日起,依法解除雙方加盟契約。
二、停止相關義務履行
自契約解除起,本人/本公司不再負擔以下義務:
- 支付權利金、管理費或其他費用
- 遵守原加盟體系之營運限制
三、損害賠償請求(重點條款)
因貴公司違約行為,已造成本人/本公司重大損失,請求賠償如下:
- 加盟相關支出:新臺幣【 】元
(含加盟金、裝潢費、設備費等) - 營業損失:新臺幣【 】元
(可附營收證明或估算方式) - 其他損失:新臺幣【 】元
(如人事成本、庫存損失等)
合計請求金額:新臺幣【 】元
四、限期給付
請貴公司於本通知送達後【7日內】給付上述款項,逾期未處理,本人/本公司將依法提起訴訟,並請求全部損害及相關費用。
五、法律責任保留
本人/本公司保留一切法律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:
- 提起損害賠償之訴
- 主張契約無效或撤銷
- 追究相關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
六、證據保全聲明
本人/本公司已保全相關證據(包含對話紀錄、營運數據、契約文件等),並將作為後續法律程序之依據。
結語:
本通知係依法提出之正式法律主張,請貴公司審慎處理,避免爭議擴大。
發文者:【加盟店名稱/負責人】
聯絡電話:【 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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